將安全放在心上、扛于肩上、落在執行上
2019/04/24——訪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會長李壽生
胡惠雯
2018年以來,石油和化工行業連續發生了多起重、特大事故,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,也給行業生產運營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,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出臺了限制化工發展的政策。中國石化聯合會會長李壽生在日前召開的2019中國責任關懷促進大會上指出:“我們絕不能遮丑護短、諱疾忌醫、以犧牲安全環保為代價發展化學工業,也絕不能無所作為、因噎廢食、自廢武功,人為限制甚至放棄發展化學工業。”
那么,面對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,石油和化工行業應該如何從事故中進行反思?進一步提升安全水平?中國化工報記者對李壽生進行了專訪。
記者:安全事故的發生通常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,在以往發生的事故都有哪些共性的原因?
李壽生:所有安全事故之所以發生,都是由于違規操作、安全責任不落實、安全監管不到位3個直接原因造成的。
一是違規違法操作。有規不循、違規不查,這幾乎是所有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。不少企業部分操作人員崗位技能很差,有的甚至無任何作業資格,根本不了解工藝指標設定的意義,不清楚崗位安全風險,在關鍵環節違反操作規定。有的企業長期不按規定檢修,操作人員不能及時發現裝置異常,有的甚至完全無視法律法規,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,安全風險完全失控,根本不具備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。
二是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。企業法律意識和安全風險意識淡薄,安全責任體系不健全,在安全管理考核、人員素質要求、安全責任層級和崗位責任制等許多方面存在嚴重缺失。考核工作“重于形式、流于表面,重考核結果而疏于過程管理”,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。有的企業也把“安全第一”等口號與規章制度貼在墻上,但并沒有真正把安全生產放在重要議事日程上,在實際工作中也沒有具體措施和明確要求,在貫徹實施中更缺少嚴格考核和組織保障。有的企業甚至在連續被查處、被通報、被罰款的情況下,仍舊嚴重違法違規、我行我素。安全生產上的“形式主義”害死人。
三是監管不到位。這些重特大事故充分暴露出企業和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。不少監管部門存在著思想認識不足、監管存在偏差、源頭準入和執法不嚴格等問題,特別是化工產品及其生產過程的特殊性,要求監管必須具備應有的專業性和嚴肅性。有的地方監管部門沒有配備應有的專業化的監管人員,對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找不準、摸不透,發現不了深層次問題,提不出解決根本問題的辦法;只注重對上“交待”,不了解企業的真實狀況。許多監管流于形式,往往滿足于“去了”“看了”“批評了”“要求了”,不嚴肅、不深入、走過場。重復性、形式化的檢查既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,反而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負擔。
記者:面臨著重大、特大事故頻發的嚴峻形勢,石化行業應該樹立什么樣的安全理念?
李壽生:從世界化學工業發展的實踐看,從跨國公司安全管理的經驗看,安全生產是可防可控的。有200多年發展歷史的杜邦公司就認為“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,所有安全操作隱患都是可以控制的”,這是杜邦在上百年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安全管理經驗,從而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HSE安全生產管理制度。發達國家普遍走過了從事故多發到基本穩定,再到根本好轉的發展周期,在法律制度、行政監管、協會督導、企業自律等各個方面都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深刻的教訓。要深入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經驗,牢固樹立“安全生產是可管可控、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杜絕”的科學理念,一定要用血的教訓換來鐵的自律、鋼的管理。
記者:未來,石油和化工行業應該如何提升安全水平?
李壽生:從本質上提升全行業安全生產水平,必須采取四大措施協同推進,共同發力,標本兼治,長治久安。
一是扎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。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,主體責任必須落實到位。企業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風險防范意識,生命的價值是無法替代的,任何化工產品和效益都不能用生命去換取。要把全員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起來,再好的技術,再完美的規章,在實際操作層面,都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。從企業的化工原料管理、生產工藝管理、設備運行管理、廢物排放管理、應急措施管理直到領導責任制管理,都要全方位落實。要把企業的主體責任扎扎實實落實到企業的日常運行中,絕不能只是說在嘴上、印在紙上、貼在墻上,熱衷于造“盆景”,擺花架子。
二是全面提升行業自律的專業化水平。事故的發生是量積累的結果。海恩法則告訴我們,任何事故都是有先兆的,細節決定成敗。企業必須加強自律,從小隱患管理入手,嚴肅認真地對待每個環節,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,消除“安全金字塔”最底層的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,實現全過程全員安全。要培育安全文化,樹立“天天講、月月講、年年講”的安全理念和“過程管理”的科學態度,從“要我安全”加快向“我要安全、我會安全、我能安全”轉變,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和良好的發展環境,從本質上提升全行業安全管理水平。行業協會要恢復和發揚同行業企業之間開展互查、相互切磋、交流經驗、取長補短、共同成長的良好作風和傳統。
三是安全監管要到位。安全監管的目的是防范于未然,安全監管要務實,更要講求實效。對企業的檢查不是越多越好、越頻繁越好,關鍵在于檢查監管的質量和效果。要提高安全監管的專業水準,組織專業力量查準、查全、查實,不能一罰了之、以罰代管。要認真發揚和執行“四個不放過”的好傳統、好作風,要切實做到“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、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、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、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”,教育、整改、提升同步推進,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將會大幅減少。
四是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。借鑒發達國家經驗,貫徹“誰制造風險誰來控制”“行動必須與風險成正比”的原則,制定以風險防控為中心的化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。以英國為例,在上世紀70年代發生一起重大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后,英國政府建立了以《工作健康與安全法》為核心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。這個體系包含近200個法規、50多個標準與規章、近500個指導性規章在內的立體式、多層次、全覆蓋的化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。嚴格的法律法規體系,讓英國化工企業形成了防范風險的習慣,建立了常態化的提交安全報告、制訂應急預案、向公眾提供及時信息等工作制度,政府部門、行業協會和企業的責任、權利與義務十分明確,企業主體責任得到切實落實,形成了工藝、設備、現場管理和應急管理制度的長效機制,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。